新一轮土地改革启动,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,一大批农民要富起来了
2017年国家开展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改革,主要的工作是农村“三块地”的改革,即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改革。目前这三项试点工作的进展较为顺利,其中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最。近期国家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扩大为以下33个县(市、区)。
北京市大兴区、天津蓟县、河北定州市、山西泽州县、内蒙古和林格尔县、辽宁海城市、吉林长春市九台区、黑龙江安达市、上海市松江区、江苏常州市武进区、浙江义乌市、浙江德清县、安徽金寨县、福建晋江市、江西余江县、山东禹城市、河南长垣县、湖北宜城市、湖南浏阳市、广东佛山市南海区、广西北流市、海南文昌市、重庆市大足区、四川泸县、四川郫县、贵州湄潭县、云南大理市、西藏曲水县、陕西西安市高陵区、甘肃陇西县、青海湟源县、宁夏平罗县、新疆伊宁市。
在此之前,农村集体建设用地,只能“集体所有,集体使用”,只能用于集体组织内兴办乡镇企业、建设村民住宅、兴建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。这就使得升值空间受到了限制,即使是被征收,征收补偿也不高。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,可以出让、租赁、入股、抵押,这无疑会给农民带来不少的财产性收益。
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数据显示,截止到到目前,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已达到278宗约4546亩,总的价款约50亿元,这就相当于,每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平均入市价格约为110万元,这远远高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。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所得,一大部分用于给农民分红,余下的部分则用于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。
另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,宅基地的流转就放开了,不再局限于村集体内部。而以上33个试点地区的宅基地就可以自由买卖了,以上33个试点地区的农民,就可以将宅基地脱离村集体之外进行流转,合法合规的获得更多的财富。
因此可见,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,将会给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益,将会给农民带来更多的财富,一大批农民或将因此而富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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